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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产业部出台电信、移动网间互联电路资费标准 

 

  电信网间互联互通是电信业竞争的首要条件,而网间资费问题由于涉及企业利益,又是能否实现互联互通的核心,也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在国外,主导电信企业网间结算收入一般占其业务收入的20%~30%,新运营企业网间结算费用占其运营成本的20%~50%。我国的情况也大致相同。中国移动由于不拥有基础网络,其用于互联的传输电路主要从中国电信租用,2000年,中国移动此项支出达110亿元。

  我国电信重组后,互联互通中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原有的网间互联政策已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信息产业部为此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在平衡双方经济利益,确保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出台了此项资费标准。这一标准的出台,对于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合理分配网间经济利益、促进互联互通顺利进行将起到重要作用,对整个电信市场也具有示范意义。另悉,信息产业部正抓紧制术中国电信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网络互联电路资费标准,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的有效和有序竞争。

                        (中国通信信息)

        信息产业部近日出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租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用于网间互联电路的资费标准。这使长期困扰电信市场竞争与发展的网间互联资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标准规定,2000年8月31日以前,中国移动租用中国电信用于网间互联的电路,按中继线资费标准执行,并交纳初装费;其租用的营业区间、省内及省际中继线资费标准按对应的数字电路资费标准执行,免交初装费。2000年9月1日以后,中国移动租用中国电信用于网间互联的电路,均按数字电路资费标准执行,免交初装费。按照现行资费标准,数字电路资费比中继线资费低,从而体现了租用比自建更经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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