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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DN)业务资费标准(试行)
一、设备接入费
(一)BRI(2B+1)端口
1、 新装
每端口设备接入费与所在地区现行电话初装费相同。
2、 免设备接入费。
3、 住宅用户同址增装
原有PSTN及ISDN住宅用户同户同址安装第二部电话(包括ISDN电话)及以上的,从第二部起均免收设备接入费。此类用户一年半内若申请移机,应补足初装费差额(全部电话移机到同一地址的除外)。
以上三种情况,如用户希望选用NT1plus,局方可在原设备接入费基础上,收取500-1000元的价格差额,向用户提供NT1plus。
(二)PRI(30B+D)端口
每PRI端口设备接入费为BRI端口的15倍。
二、安装调测费(包工料费)
1、 BRI(2B+D)每端口为250元,可上下浮动20%。
2、 PRI(30B+D)每端口为800元,可上下浮动20%。
三、基本月租费
1、 BRI端口:每端口基本月租费同所在地区现行本地电话月租费。
2、 PRI端口:每端口基本月租费为3000元/月(通话费按实收取)。
四、通信费
1、 对于电路交换方式,不分话音、音频和64kbps不受限方式,每B信道均按现行电话网
通信费标准计收。
2、 对于分组交换方式,计量费按照分组交换业务的计量费标准收取,B信道的计时费按电
路交换方式本地网区内通信费标准收取。
3、 D通道暂不收费。
4、 对于使用ISDN上因特网的资费规定如下:
网络使用费(基本费)分两档:
每小时3元
通话费
每B通道按0.02元/分钟计收。
上述优惠只限于163拨号上网的电话用户。
五、ISDN补充业务资费表 
六、临时租用
1、 设备接入费免收,安装调测费照收。
2、 每天使用费(含本地网通信费)。
BRI:每天每端口250元,可上下浮动20%。
PRI:每天每端口2500元,可上下浮动20%。
3、 国际国内长途通信费按照现行标准收取。
七、用户终端代维费(用户自愿)
每BRI端口每月30-100元。
八、其他资费标准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注:粤局经[1999]25号 粤邮计[1998]996号
粤通管[2001]25号 广东电信市场[20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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